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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高中建设规范指导原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镜台。校园较大的学校,宜同时设置适量厕位的室外厕所,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向,要保持适宜的距离,并按校园景点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厕所宜采用瓷质的大小便槽,大便厕位宜设隔板,厕所蹲位按男生每30人、女生每15人设一个,每个蹲位4m2。室外厕所若排水系统有困难的,原则上建卫生循环沼液的沼气厕所。同时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问题。Р第四十条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Р第四十一条校舍应有外装饰。建筑外沿的装饰具有保护墙体和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所以都应有外装饰,装饰材料应能防止雨水渗透,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环境协调。Р第四十二条教室禁止使用高窗,框架结构的设计建议用全玻采光,提倡使用铝合金窗或塑钢窗,教室的铝合金窗或塑钢窗不得使用有色玻璃。Р第四十三条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不宜采用裸灯。灯具(长向)宜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每个教室纵向不少于四根灯管,讲台前横向安置两根灯管),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米。教学用房的照明要能够分楼、分层、分部位控制。Р第四十四条教室黑板:提倡前后黑板均采用磁性黑板;教室后墙黑板宽度与墙体宽度接近一致,底边距地面高度1.1米,黑板高度(内径)1米。Р第四十五条教学楼正面上方书写校训等,走廊墙上安挂名人名言、名画。Р第四十六条木制教室门窗外面的油漆颜色应与教学楼整体相协调,教室内门窗油漆颜色以乳白色为宜。Р第四十七条在教学楼主楼梯一、二层之间的转弯平台处设置衣冠镜。Р第四章配套设施Р第四十八条配套设施建设要体现环境育人、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条件、便于学校管理等要素。Р第四十九条结合高中的特点,重视校门的设计、建设和相关工艺;校门上的校名、校园内的有关标志牌要用汉英两种文字书写。Р第五十条校园应设置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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