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所整理的资料。Р3.复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记录,并核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Р4.在竣工检查时,如发现漏项、缺项应及时补齐,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Р第三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Р第二十三条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施工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要点:要求并参与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要求并参与在施工过程中监控施工单位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一切不利于质量的事件,将此纳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并行使跟踪、督促、控制、管理。Р第二十四条对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施工、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要求进行旁站;应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下道工序施工,Р第二十五条对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于发现2小时内,要求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同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经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后,确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应亲自参与现场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Р第二十六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Р除上述项目部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跟踪、督促、控制、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相关规范和制度,采取以下控制方式、方法、依据、手段、时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Р①控制的方式:根据进度进行旁站、巡回检查、平行检查;Р②控制的方法:认可、确认签证、签发指令审核、审查、审批;旁站检查(巡回检查、平行检查、日常检查)、检测、检验、验收、核定;Р③控制的依据: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合同及其它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内容;施工图纸;公司编制的质量控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