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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团员证编号编排工作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规范团员证编号编排工作Р一、团员证编号的构成Р1、基层团委(总支)代号: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共8位数。前3位数字表示基层团委(总支),由团市委统一编排(具体见附件)。Р2、年号:第4、5位数字表示年号,年号为当年度数字缩写(2位数),如“2010”年度为“10”。Р3、序列号:编号的后3位为新发展团员的排序号,从001开始,到999为止,自然顺序。“基层团委(总支)代号+年号+序列号”组成团员证完整编号,如2010年我市南安一中团委发展的第一个团员,其团员证编为“03010001”。Р Р二、团员证编号的使用Р1、本通知所指的团总支只包含初中校团总支,其余各团总支请找相应上级团委索要编号。Р2、此通知只适用于新团员的发展,老团员的团员证编号不作变动,使用团员证的统一编号从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实施,如2011年1月1日前新发展的团员而又未进行编号的新团员证,也可按新要求执行。Р3、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一个基层团组织的团员证编号只反映该年度已发展的团员数量,不反映团组织实有的团员数。Р4、各基层团委(总支)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团员证管理工作,并在团籍管理、团员花名册、数据采集系统管理等具体工作中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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