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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2006]158号)-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变形符合设计要求。Р4.1.2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Р4.1.3 观测期内,路基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Р4.1.4 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可进行必要的检查。Р4.2 观测点布置和观测频次Р4.2.1 路基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Р4.2.2 路基沉降观测断面的设置及观测断面的观测内容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方法、路堤高度、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结合沉降预测方法和工期要求具体确定观测方案。Р4.2.3 沉降观测可在线路两侧地基、路肩和线路中心设置观测桩、在地基和基床底层的顶面设置剖面沉降管,或在线路中心设置沉降板。Р4.2.4沉降观测断面的间距一般不应大于50 m,地势平坦、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堑、高度小于5 m的路堤可放宽到100 m;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应适当加密。Р4.2.5 沉降观测装置应埋设稳定(参照附录A),观测期间应对观测装置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Р4.2.6 沉降水准的测量精度为±1 mm,读数取位至0.1 mm;剖面沉降的测量精度为8 mm/30 m。Р4.2.7 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表4.2.7的规定。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观测。Р表4.2.7 路基沉降观测频次Р填筑或堆载预压Р一般Р1次/天Р沉降量突变Р2~3次/天Р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Р1次/天Р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毕Р第1个月Р1次/周Р第2、3个月Р2次/月Р以后Р1次/月Р无碴轨道铺设后Р第1个月Р1次/2周Р第2、3个月Р1次/月Р3~12个月Р1次/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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