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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在政府投资审计的适用性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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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第二,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竞争激励制度的制度规范,使社会审计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Р 第二,要加强社会审计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监管。要坚持以审计机关为主的原则,尤其是审计方案的确定。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审计机关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并担负对应的责任,起到被审计单位与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之间沟通、协调的作用。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有不同的审计角度和侧重点,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加强对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参审人员的沟通和引导。审计方式、审计手段等重要方面,必须由审计机关牵头参与,并落实到审计方案中,通过对审计方案的执行来达到审计目标。开展组织审计,最为关键的是制定一套较为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由于在日常的工作中,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在审计目标、所处的位置以及日常的习惯性思维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方案的制定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来完成。该审的事项一定要审,同时要根据各项目的特点有重点地对一些事项进行审计。Р 第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审计机构与业主单位的“防火墙”。要把好廉政审计关。审计工作开始阶段,首先要对参与审计人员进行事先教育,警钟长鸣,筑牢第一道廉洁审计关。其次要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书面的承诺,签订廉洁协议,由社会审计机构把好第二关。还有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各种复核、调查等形式对其廉洁执行情况考核,实行廉政考核一票否决制,把好最后的关口。Р 综上所述,组织利用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缓解投资审计压力的有效途径,对投资审计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对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我省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双安全”,成为有效增强审计监督能力,遏制政府投资建设领域腐败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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