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第四、维护经济安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要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犯罪;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司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规作用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它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而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而且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久安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参考文献:[1]艳,社会和谐与政治发展,第四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论文集,2006年08月03日. [2]艾医卫,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人民论坛,2005年第十期.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日报[N].2004年9月26日. [4]君如主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M].人民出版. [5]朱菲娜.调整好城乡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之关键.中国经济时报[N].2005年3月9日. [6]《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N].2004年12月26日第1版. [7]邓伟志.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文汇报[N].2005年2月22日. [8]勤.提高执政能力与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科学[J].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