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其一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资格。 3、采取一票否决制。凡发生由于重大质量问题,或引起法律诉讼并败诉的,或违反廉洁规定被查处的,一律取消年度综合考核资格。 4 、考核结果与审计费用和协审任务挂钩。重点项目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审计费用;连续两个重点项目不合格的,取消一次协审任务的分配;连续三个季度动态排名末位的,取消重点项目协审资格;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取消一年协审资格。本办法由淳安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淳安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手册 6 季度考核方案根据《淳安县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更好地督促检查各协审单位的重点项目协审执行情况,特制定我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季度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审计任务书中确定的重点项目。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协审单位自评与审计机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自评工作由协审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指标内容自行组织实施,自评结果与终审报告一并报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考核由淳安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负责实施。三、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按照审计进度、审计程序、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效四项指标评分,其中审计进度、审计程序、审计质量三项指标采用扣分法打分,基准分扣完为止,上述三项指标的满分是 100 分; 审计成效指标采用加分法打分,没有上限限制,可以累计加分。(一)审计进度指标(基准分 20分) 协审任务的审计进度原则上以整个项目为考核单位。 1 、协审单位接受资料后,未能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实施方案的,扣 3分; 2 、未按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完成初审工作并且未如期出具初审报告的,扣 10分; 3 、未按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终审工作并且未如期出具终审报告的,扣 5-20 分(经批准同意延期出具审计报告的除外)。其中: 未经审计机关同意而无故超过规定时间 10 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