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及安排 1.必修模块学习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初拟高一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物理;高二年级会考科目为:英语、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高三年级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安排在其它节假日进行。2.高一、高二年级的选修课程原则上每周不少于8课时,每一类选修课不少于6门。九、基本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3年内学生须修满必修课程96学分,选修课程48学分,其中社会实践类不超过8学分,职业技能类不少于6学分,总学分须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毕业。学分认定采取过程表现及终端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各项之间进行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的综合成绩(100分)=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满分40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满分100x60%)。其中:过程表现成绩(满分40分)包括:出勤分10分(缺勤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课堂表现15分、作业分15分(不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文化课科目所涉及的知识拓展类课程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试形式,测试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要求统一命题(满分100分),难度适中,试题力求反映所开课程的核心要求,既能让达到该课程修习最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课程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所涉及的技能、兴趣、实践类课程的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查形式,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学习要求,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结业表现、作品展示、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终端评价。十、学生选课中避免出现的几个问题 1.学生不能把握课程与其发展倾向间的关系。 2.学生对自己未来发展倾向游离不定。 3.学生的选择屈从于家长的意愿或有从众心理。 4.学习时间安排不合适,没有注意到模块学习的先后逻辑顺序或者没有注意学习时间的合理分配。鉴湖中学教务处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