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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级、地级、县级分别加1.5、1、0.5 分,最高只能加至3分,论文按照省级、地级、县级分别加0.5、0.3、0.2 分,最高只能加至1Р分。同一篇论文获得两个以上证书,不重复加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有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或论文证书,加分方法同中级教师职务。Р6、中考、高考教学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Р(三)、特殊贡献分Р1、在冰雪管乐活动中获得地级团体前三名、个人前二名加2分。县级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Р2、在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加2、1分。最高不超过3分。Р3、扎根乡村教育超过15年,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Р4.县直教师晋升到高级职称年龄超过45岁,中级职称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Р5、获得地级“金烛杯”大赛特等奖者加7分。Р6、为呼玛教育事业争取项目、资金者按每一万元加一分。超过十万元,其它条件具备,当年可直接评为地级优秀教师。Р六、其它事项Р1、县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将地区下达的指标按晋职人员的比例分配到各学校,高中、一中、教研室的中学教研员为一组,一小、二小、三小、幼儿园、教研室的小学教研员为一组,乡镇的中小学教师为一组。Р2、学校在上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时需按照上述标准先打分排出顺序,再上交到教育局。Р3、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属班主任系列。Р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职称和地优以上评审都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学校不得另出方案规则。本方案的未经事宜由县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Р附:教师职称申报一览表Р Р 呼玛县教育局Р 二00八年七月六日Р教师职称申报一览表Р单位: 时间:Р姓名:Р年龄:Р拟评职称:Р现任职称、时间:Р职务:Р教龄:Р最后学历:Р本校名次:Р总分:Р级别Р时间(发证时间)Р名称Р分值Р荣Р誉Р公Р开Р课Р科Р研Р成Р果Р论Р文Р特Р殊Р贡Р献Р其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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