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个,占用面积: ㎡Р 2、桌子: 张,规格: m * m/个,占用面积: ㎡Р 3、椅子: 个,规格: m * m/个,占用面积: ㎡Р 4、背景板: 个,规格: m * m/个,占用面积: ㎡Р 5、其他:Р 合计面积: ㎡Р占用Р点位Р示意图Р Р备注Р Р注意:表格背面的内容属于本表格的一部分,请打印本表格时同时打印表格背面内容(双面打印),未双面打印的,视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我局不予受理。Р初审Р Р Р 经办人:Р Р 年月日Р科室Р审核人Р Р 年月日Р领导Р审定Р Р 年月日Р应提交Р的材料Р1、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此表可在市行政审批领取,也可在南宁市网上审批大厅网站下载,必须正反面同时下载打印;Р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Р3、场地证明(原件)或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完整,不得缺内容提供;Р4、现场彩色效果图(包括原图和效果图);Р5、属公益活动的需提交市委宣传部的《南宁市社会宣传活动登记审核表》【注:市委宣传部审批需手续:1、举办社会活动的申请表;2、上级主管部门对社会活动的审批文件;3、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含宣传的目的、形式、内容和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面积、人数等)】。Р6、以上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收件窗口备核对。Р7、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后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nscgjsp@。Р申报人承诺Р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材料和电子文档内容一致,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应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人)承担,与审批机关无效。Р 申报人对设置的自有设施的安全性负责。Р备注:本事项审核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告并按程序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