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出。Р21.土地取得时间(选填):填写纳税人初次获得该土地的时间。Р22.变更类型(选填):有变更情况的必选。Р23.变更时间(选填):有变更情况的必填,填至月。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税款计算至当月末;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自变更当月起按新状态计算税款。Р24.占用土地面积(必填):根据纳税人本表所填列土地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填写,保留两位小数。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税面积和免税面积。Р25.地价:曾经支付地价和开发成本的必填。地价为地价和土地开发成本之和。Р26.土地等级(必填):根据本地区土地等级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占用土地所属的土地的等级。不同土地等级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系统应当允许各地对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进行配置,也应当允许各地配置根据土地坐落地址确定土地等级的规则。Р27.税额标准:根据土地等级确定,由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带出。系统应当允许各地自行配置各个土地等级对应的税额标准Р28.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不同减免性质代码的房产应当分行填表。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变更。总局制定的减免税代码不允许各地修改,允许各地增加本地的减税性质代码。Р29.减免税项目名称: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税名称填写。对于各地自行添加的减免税性质代码,允许各地自行配置减免税项目名称。Р30.减免税土地的面积:填写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土地的全部面积。该项的自动计算规则以及放开让纳税人填报的规则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及减免税额计算规则表》。Р31.月减免税金额:该项填写本表所列土地本项减免税项目享受的月减免税金额。该项的自动计算规则以及放开让纳税人填报的规则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及减免税额计算规则表》。Р32.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