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Р (三)支队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Р (四)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Р 第六条 考勤制度Р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Р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Р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Р 第七条 活动制度Р (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Р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Р 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Р 第八条 奖惩制度Р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Р (二)奖励:Р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Р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Р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Р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Р 丹江口市幼儿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Р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