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和建议。Р三是建立联合监督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我们吸收纪委、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要求财政部门对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预算的变化、重大政策的出台、专项资金的运行实行报告制度。如今年省财政厅调整县(市)财政总收入口径后,市政府财政部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常委会按程序进行了审议。Р四是探索建立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借鉴外地关于财政预算监督的经验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枝江市财政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对预算的审批、预算调整的审批、决算的审批等作出Р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已经多次修改,待省人大关于实施《监督法》办法出台,再行修改后付诸实施Р。五是加强跟踪督办。按照常委会制定的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财经工作委员会加大了对财经类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检查、视察、走访代表中收集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几年来,我们虽然在财经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监督效果离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监督法》,积极探索财经监督的新途径,使人大对财政经济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