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党的干部政策,做到监督有理有据。Р 其次,要充分发挥民主,不断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干部工作。要使群众明确选准用好干部与他们切身利益的关系,教育干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从而形成一种群众自觉监督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强化群众参与意识,对群众检举、控告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把审查结果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正确引导群众监督的方向,一方面扩大干部监督工作的民主程度,提高群众监督水平,另一方面坚决反对捕风捉影、造谣中伤干部等行为。Р 其次,要充分发挥干审机构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各种监督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组织部门的干审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监督,这是党内监督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表现形式。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确立干审机构在整个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党委组织部门的干审机构对同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对下级党委选拔任用工作要加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同级党委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任前监督,一是要坚持认真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二是干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要参加讨论研究干部的有关会议。只有这样,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干审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通过健全制度、疏通渠道,主动联络,相互沟通,进一步做好干部违纪违法信息综合交流工作。组织部门的干部考察任免机构要与干审机构密切联系,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干部监督工作,为形成Р“大监督”的工作格局,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Р 《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来源于范文大全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