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Р 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发表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具体阐释了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三种情况:“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Р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主要包括:本法律制定的根据是宪法,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国家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Р 《反分裂国家法》还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Р 《反分裂国家法》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一部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法律。Р 由此可知,党和政府在对待台湾的问题上,政策的灵活性越来越强,力度也越来越大。尽管不同时期的提法不一,但都突出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战略构想的核心是一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