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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巡检制度(范本)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项目部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Р 6、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Р 第十二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Р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管理的决策。Р 2、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或《质量检查与整改记录》。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Р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当场指出,进行纠正。Р 4、被检查项目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Р5、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Р第十三条巡查治理处理办法:Р1、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进行整改的项目部,参照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及管理办法进行处罚。Р2、在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奖罚。Р 第六章日常巡查工作依据Р第十四条建筑施工日常巡查工作依据:Р1、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Р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Р3、法律法规条文、建筑工程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Р4、xx建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等。Р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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