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第五条本单位业务管理和备案单位是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Р 第六条本单位的活动范围(载明惠城区××街道或镇××社区或村)。Р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人是;主要负责人是。Р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Р(一)××××××××××××;Р(二)××××××××××××。Р第九条本单位的活动场地(载明祥细地址)Р第十条本单位的活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盈余不得分红。Р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管理小组,其成员为人。管理小组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Р小组成员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Р小组成员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Р〔管理小组成员为3-7人;小组成员任期3年或4年〕Р第十二条管理小组召开会议应由1/2以上的小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实行1人1票制。管理小组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小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小组成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Р章程的修改;Р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Р 第十三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Р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Р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Р (三)……………………………………………。Р 第十四条本单位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该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变更备案。Р 第十五条本单位自行解散或终止的,应当自解散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申请注销备案。Р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单位宗旨相关的事业。Р第十六条本单位达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时,将按《惠城区社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Р 惠州市惠城区××街道(镇)××社区××(组织形式)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