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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执四川省城镇职工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0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5.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政策Р离休人员和老红军、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Р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低于在职职工。Р二、操作程序Р 1.门诊Р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划卡处确认身份Р看病Р用处方或检查单去划卡结算Р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的年月日六位Р取药或检查Р注意:①普通门诊:磁卡上的资金用完后,普通门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负。Р磁卡上的当期个人帐用完后,参保人全额垫付,于每季度首月5~10日前送校医院报帐(比例为50%)一年不超过1500元)Р其余费用(不含自费的)按门诊特殊疾病补充保险支付,50岁以上报90%,50岁以下报70%,一年不超过20万元,报帐时间、地点同上。Р磁卡上的当期个人帐用完后,参保人全额垫付,于每季度首月5~10日前送校医院报帐,参保人先负担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2%(2001年为970元),然后对其超过部分报销80%,一年内不超过3.5万。Р②特殊疾病门诊Р第一类(最常见的慢性病例)Р 第二类(癌症等病)Р Р Р Р Р③工伤门诊:由所在单位支付。每年底报销一次,经校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计财处会计科支付。Р 2.住院(暂以2000年标准计算,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由所就诊医院与患者结算,住院补充保险支付报帐办法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保险)Р分担方式Р住院费用分段Р ①一般情况住院:Р住院费用(元)Р住院总费用Р200000Р住院补充保险支付Р个人支付Р35000Р封顶线Р统筹基金支付Р个人支付Р住院补充保险支付Р970Р起付线Р(3级医院)Р个人支付Р0Р②工伤住院:因公负伤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其余符合工伤政策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队自费医疗服务设施以及超过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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