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Р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的罚款Р21Р《草原法》Р第六十八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非法采挖0.1亩以下的Р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的罚款Р非法采挖0.1亩以上1亩以下的Р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的罚款Р非法采挖1亩以上10亩以下的Р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的罚款Р非法采挖10亩以上30亩以下的Р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的罚款Р非法采挖30亩以上50亩以下的Р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5万元罚款Р非法采挖50亩以上的Р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的罚款Р22Р《草原法》Р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破坏1亩以下的Р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的罚款Р破坏1亩以上10亩以下的Р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的7倍的罚款Р破坏10亩以上30亩以下的Р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