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原材料按照质量标准或公司规定对其进行扣除或退货。Рe) 进货检验记录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原料库、一份交采购部、一份品控部自存,填写质量台帐,进行整理、分析,存档。Р5.2过程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Р5.2..1 首件自检、班组长互检、质检员专检。Рa)首件自检,生产工序主机手必须对所生产首件产品按照质量标准和车间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自检,若发现产品不合格,将其挑出,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隔离,调整直至首件检验合格,并填写《首件检验记录》。Рb)首件互检,班组长对工序自检合格的首件产品实施互检,若发现首件产品不合格,办法同a),并在首件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Рc)首件专检,质检员必须对生产出的产品,质检员对自检、互检合格的首件产品进行逐项专检,若发现首件产品不合格,办法同a);并在首件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按《产品检验制度》执行首件三检制度检验合格后允许开始批量生产。Р对于不执行首件双检而造成质量事故的,执行《质量控制奖惩条例》的相关规定。Р5.2.2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遵守《产品检验制度》依据检查作业指导书进行巡检,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 监视生产是否正常,并不断寻找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提出建议和控制方法,检验每道工序产品质量生产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或将出现异常的情况,填写《整改通知单》,依据《整改通知单》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对其作出调整。按要求如实填写过程质量检验记录,记录应清楚地表明生产过程中所有质量特性,机器运行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生产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Р5.2.3生产过程中操作者一旦发现连续的不合格品出现,应立即停机查找原因,不能解决的上报班组长,甚至车间主任,调整机器至正常生产状态。在质检员的监督下依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做出处理;Р5.2.4 质检员和作业长分别对各工序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以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