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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关系的思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借职务之便,大吃、特吃、铺张浪费,或者说丧失了原则立场,致使国家、集体的利益遭受损失,那么这个Р“吃”就要进行追究了。Р拿,故名思意,就是归己。拿的前提是他人从感情或是出于某种目而主动提示或者主动相送某种物品,才能拿得到,但能拿的人多数都是掌握一定权力或者是具有一定地位的人(亲朋除外),否则,别人想拿也拿不到。Р从字面理解,“卡”是关卡,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掌握一定权利的人,都运用卡的方式来达到自己所需求的目的,一旦得手,就会视法律、规定与不顾,放开出口,应该说,能卡的事情多数都是可上可下的问题,不办也可以,办也无大毛病,所以说在一些实权部门或具体办事人员身上会时而发生类似情况,。Р要,就是索取,具有占有为目的。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贪占心理严重的人,习惯成自然,总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视索要为一种荣耀,权力的象征。Р报与索要基本相同,只是报会比索要含蓄些,应该说报比索要更含蓄,更隐蔽些,使人们不易发觉,危害性更大。Р总之,吃拿卡要报是社会掌权者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应该说这种现象占据一定的市场,它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同时也给干群关系增加了紧张气氛,如不加以解决,将会进一步败坏社会风气,从而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最终走向犯罪道路。Р综上所述,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同一事物两个不同的方面,是税收工作的有机整体,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基层税务工作者,在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实际工作过程中,不能重执法、轻服务,也不能只讲服务,不严格执法,要用哲学思想及其方法论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用服务的理念和手段去严格税收执法,又要用法治的理念以及对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纳税服务事项,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税收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税收执法,确保税收职能的有效发挥,为推进“法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作出贡献,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地方政府服务,为纳税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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