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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机构“身份证号码”的重要意义,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加入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Р 加强信息采集工作Р 信息的采集与报送是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有效解决信息采集滞后这一突出问题,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着力抓好“二个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年度检查,根据《规定》以及总行相关文件精神,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成立由分管行领导为检查组长,科技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以及科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小组,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执行规定的检查比例,认真开展年度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行发文的形式通报给各金融机构,并督促整改。二是积极开展对新增金融业机构的开业检查指导,为及时掌握辖内新增金融业机构的信息情况,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辖内新增的金融业机构开展开业前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新开业机构积极按章报送机构信息,及时办理金融机构代码证。Р 开放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对各金融机构的访问接口Р 一是建议将分支机构较多的银行信息录入关口前移,为金融机构特别是接入城市金融网的所有金融业机构增加用户、限定权限,使金融机构可实时查询,变更各自所辖分支机构信息,人民银行根据提交的纸质材料负责复核、审核及归档。二是在充分做好信息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便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查询信息,增强互动,总行可将管理系统移植到互联网。Р 加大信息管理力度,明确罚则具体措施Р 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信息管理力度。一是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金融机构成立专班,设定专人管理,加强系统维护。二是尽快制定出台对严重违反《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处罚办法,对处罚的依据、尺度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使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在实施处罚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增强信息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Р 作者:王飞龙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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