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至今难以改革。一个重要原因似乎是,由于观念上将领导党与执政党等同起来,便担心选举一旦放开,就必然危及党的领导和执政党地位。实则,共产党的领导党地位是其执政党地位的前提,而她的执政党地位又是其领导党地位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共产党的领导党地位决定了我国的选举在性质上并不是从众多的政党中选出执政党,而是由人民从共产党推荐的党员及其他政党的党员中选择最佳人选担任政府职务。所以,我国的选举所挑选的是人而不是政党。这样,在间接选举中引进竞争,增强透明度,强化责任,就不可能影响党的领导和执政党地位。相反,这样的改革使共产党及其他政党的党员中的佼佼者出任人民公仆,政府工作会更为出色,最终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必将更加牢固。Р 意义之四,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怎样改善党的领导。党政分开,这是我们总结过去的教训而提出的改善党的领导的新方法。这一认识确实来之不易,确实是真知灼见。20多年来,我们在推进党政分开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大工作逐步恢复和发展,就可以视为党政分开的主要成果。不过,大家也都看到,要继续推进党政分开,的确困难重重。原因何在?用领导党与执政党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观点看,原因在于党政分开的提法本身的矛盾。党政分开中的Р“党”当然指的是共产党,而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如前所论,所谓执政党就是执掌和行使政府权力的政党,也就是从政党色彩方面来看的政府。如果党政分开指的是党将其领导职能与执政职能分开,这当然合乎逻辑,也反映了共产党一身而二任的特点。但是,迄今我们并不是这样定义党政分开的。所谓党政分开,指党的职能与政府的职能分开,不再以党代政。问题是,执政党的执政职能怎么能与政府的职能分开呢?执政其实就是指直接行使政府权力,履行政府职能。所以,应该考虑的是怎样科学地划分党的领导职能与执政职能,进而使党既能改善执政能力,又能提高领导水平。这是我国的执政党制度所提出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