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填写完毕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认可。Р18.15、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Р18.16、非本电站或基建施工单位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由电站负责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Р18.17、非本电站或基建施工单位单独从事电气设施检修工作,且检修的电气设施与运用中电气设备有连接,工作票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双方签发。Р电站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以及所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施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Р19、电气工作票的规范化填写:Р19.1、工作票必须有连续编号,不得重号或缺号。Р19.2、“工作班人员、共几个人”栏,应填写工作人员的全部姓名,如:工作人员四人加工作负责人即为五人,若检修工作需有其它工种配合,如:架子工、油漆工、起重工等则写上架子工、油漆工、起重工等人数,不写姓名,在共几人中应包括配合工种人员人数。Р19.3、工作地点:应严格执行《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份)第40条规定。电缆的敷设必须注明走向和具体地点。Р19.4、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Р19.5、工作内容应写明机组号、设备名称及编号和检修工作项目。公用设备不填写机组号,但必须填写相应的有关设备名称及编号。公用系统不得与单一系统和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Р19.6、安全措施栏:应拉和已拉开关闸刀,以工作地点与各带电部分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为原则,应先填写应拉和已拉的开关编号,然后再填写应拉和已拉的闸刀编号,其顺序按:固定端到扩建端,母线到出线,高压到低压,这样就不易漏项,便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