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届工会经审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候选人为×名。Р 三、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工会委员会提名,并××局党委同意,提交大会讨论通过。Р 四、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印制选票。Р大会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会员出席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Р 五、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员人数的一半,方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Р 六、全体会员均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会员对候选人可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划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画上“○”;表示不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画上“×”;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不作任何符号;选其他会员的,请在“姓名栏”的空格处上写上该会员姓名,并在其下方对应的“意见栏”中画上“○”。Р 七、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的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并经大会通过。Р 八、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Р 九、大会选举,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再由其他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计票。Р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当选的第×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名单。Р 十一、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本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Р 十二、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