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及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依法从教,依法治班,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Р 3、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Р 4、讲究工作的艺术,能耐心细致的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善于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为学生的终Р身发展服务。Р 5.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Р 6.正确运用教育机智,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Р 7.自工作起担任德育管理满5年。Р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德育先进个人评选:Р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Р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Р (3)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的;Р (4)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Р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无故不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等。Р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Р 1、申报阶段:(2016年1月12日前)Р 各德育管理者对照评选条件,符合要求者自行申报。学校将申报者的基本信息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Р 2、测评阶段:分别有学生、教师、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将优秀率折合计算得分。(1月13日1月18日)Р Р①、学生满意度测评(40%):参加测评的学生须是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Р Р②、教师投票(30%):参加测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教师的80%。Р ③、领导班子投票(30%):由学校行政人员进行评定。Р 3、推荐上报阶段:1月20日Р 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推选名单,积分第一名推荐上报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26名为校德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