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拿实绩去检验。以“八荣八耻”为标尺,引导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情趣。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了干部到一线服务,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Р第五、着力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深化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坚持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对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民主监督、党政纪监督、档案监督,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水平。县委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抵制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认真执行廉政承诺制,Р坚持在重点单位和部门实行廉政承诺,进一步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Р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Р第一、坚持整治在改革中完善。以抓好全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坚持用新理念破解新课题,从最容易出问题的初始提名、干部动议、责任追究等薄弱环节入手,2008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示范县”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了18项工作制度,从“初始提名”到“试用期”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闭环系统,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做了大胆的探索和积极的实践。Р一是规范二个环节:Р1. 规范动议环节。动议干部原则上由组织部部务会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后,提请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参加的书记碰头会议批准。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调整交流和提拔使用,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每年原则上调整一次,不超过两次,调整数量每年原则上不超过科级干部总数的30%。在市委明确县委书记或县长的工作将要调动期间,不动议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