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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理工大学全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重庆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由团委社团部和各社团负责管理和统计。(3)对于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干部,年度考核时不累加社会工作任职学分,只取最高任职优秀学分值。(4)个人获奖加分对象为担任社会工作职务的学生干部。(三)技能模块1.基本内容: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培训及所取得的有关证书等。2.学分设置项目学分值核定单位核定办法或依据发表非学术科技作品校级刊物发表加0.2学分/篇学院学办发表的原件校外公开发表国家级:2学分/篇;省级:1学分/篇技能竞赛(不包括文体竞赛)国家级:第一名3学分,按名次依次递减0.5学分,最低为1学分;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5学分;市级:第一名2学分,按名次依次递减0.3学分,最低为0.5学分;一等奖2学分,二等奖1.5学分,三等奖1学分;校级:第一名1学分,按名次依次递减0.2学分,最低为0.4学分;院级:第一名0.6学分,按名次依次递减0.2学分,最低为0.2学分。校院级等级奖励参照名次执行;组织推荐参加比赛未获奖加分:国家级:0.8学分;市级:0.4学分;校级:0.2学分;院级:0.1学分;学院学办获奖加分依据为证书原件,参赛加分依据为主办单位提供的书面名单学院学办获奖加分依据为证书原件,参赛加分依据为主办单位提供的书面名单技能证书(国家及省市认可的证书,如普通话考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程序员证、导游证、BEC证书、裁判资格证等)1学分/证学院学办证书原件七、学分核定程序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内,由学生填写《素质教育计划学分申请表》,并将成绩记分依据交到班导师处,由班导师负责组织素质教育学分学生核定小组进行学分核定,学生核定小组中必须包含班团支委代表和2名普通学生代表。班导师在第四周内将核定结果及学分核定资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学分结果向学生公示三天无误后,将盖有学院公章且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确认的素质教育成绩交学生处备案,学院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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