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企业在取得占、掘路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外线工程建设。一是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二是压缩物资及工程服务采购时限,提升物料标准化和典型设计标准化水平,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做到通用互换。三是Р推广不停电作业等新技术,提高送电计划灵活性,优先保证用户无障碍按时接电。(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协调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时限:10个工作日)Р六、保障措施Р1、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路政局、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上海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有关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具体承担日常工作。Р2、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格式。Р3、建设配套信息平台。建设网上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工程电子化并联审批平台,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Р4、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电网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Р七、施行日期Р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止。Р附图:低压非居用户外线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Р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