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试用期任何人不得安排新工人独立上岗作业。Р (六)新工人试用期满,经使用单位、安监处和职教部对其应知应会全面综合考评合格,方可独立上岗。Р (七)所有新工人必须写安全保证书,交到安监处。Р (八)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新工人管理办法,逐月考核,见习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对不合格的由安监处收回《安全资格证书》,并进行强制培训。Р 第四条对新工人师带徒的规定Р (一)各单位要加强师带徒工作的领导和检查。Р (二)新工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跟班队干是师带徒的管理者,负责师带徒工作的现场管理和现场考核。Р (三)师傅是所带新工人直接安全责任者。负责新工人从更衣、下井、工作到上井洗澡全过程的指导及监护,负责新工人在思想上、生活上的教育和帮助。Р (四)单位为新工人指定师傅必须是品质优秀、出勤正常、有二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Р (五)新工人上班原则上必须同师傅同上、同下、同休,特殊情况下,如原师傅休息,新工人上班,值班领导要指定跟班队干或班组长与其结临时互联保对子,现场监护其作业。Р (六)师傅必须在三天之内让徒弟熟悉本工作面或工作区域的避灾路线。Р (七)师傅要把应知应会内容传授给徒弟,徒弟要虚心向师傅学习,服从领导和指挥,认真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Р 第五条其它规定Р (一)新工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跟班队干直接负责对师带徒的现场操作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情况每班向单位汇报。Р (二)单位要建立师带徒考核记录台帐,对师带徒情况每班考核,每月总结自评一次。Р (三)现场跟班安全员对新工人上岗、现场作业和师徒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不规范行为和“三违”要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Р (四)生产业务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小分队要对新工人的现场作业情况和师徒情况进行重点抽查。Р (五)安监处对新工人岗前培训、师带徒和上岗情况,以及师徒合同、责任书考核、现场检查考核等全面监督,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