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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5年第1期的解读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况下,应对合并成本及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情况。问题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往往包括多期期权,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 解答:公司应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问题7.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解读与操作】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盈利增长提供了动力,但与此同时,股权激励实施使得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度增长,其“双刃剑”效应显现。如海南海药股权激励的实施带来大量费用导致2007年亏损,管理层也由此失去了潜在的巨额收益。那么,如果大股东低价转让给公司高管的并非本公司股份,而是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这个新招是不是只有激励作用而没有负面效应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一行为的实质还是股权激励,因此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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