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公司日常环境数据统计和分析,特制定本制度。Р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污水处理站。Р 第二章统计流程Р 第三条用水量及废水Р 1、用水量统计:由实业公司(或子公司相关部门)每日统计公司各区域用水量,形成台帐记录。Р 2、污水处理站:每天按照废水处理量和处理剂使用量进行统计,形成台帐记录。Р 3、油污水:产生部门收集一定量后,交由实业公司处置,实业公司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统计,形成台帐记录。Р 4、实业公司进行月度统计后交由公司环保部门汇总上报政府部门。Р 第四条油漆原料使用及废油漆桶Р 1、原料仓库:油漆进库要收集齐发票,自带油漆没有发票的自制凭证;油漆出库须填制领料单,以发票和领料单为凭证形成台帐记录月末上交到公司环保部门。Р 2、.原料使用部门:每天按实填制废油漆桶产生量的自制凭证记录,原则上每天将废油漆桶交危废堆场,双方签字,形成记录。Р 3、危废堆场:根据每天废油漆桶收集数量做好记录,实业公司定期进行委托处置。Р 4、.实业公司根据危废堆场的台帐记录进行废油漆桶月度统计,月末上交到公司环保部门汇总上报政府部门。Р 第五条其他固废Р 其他固废如废钢,废焊条焊渣,钢丸砂等由产生部门进行月度统计后交由公司环保部门汇总上报政府部门。Р 第六条台账审核Р 公司环保部门定期对各子公司(部门)台帐进行审核:Р 1、完整性审核。环境统计台帐的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相关人员是否签章;Р 2、真实性审核。环境统计台帐的月度记录是否根据审核无误的环境统计凭证依据汇总填写的;Р 3、勾稽关系审核。环境统计台帐中相关数量关系是否合符逻辑,计算是否无误。Р 经加工、整理、汇总并审核无误后,公司环保部门在月末填写环境统计月表,在次月5日前上报政府部门;在季末填写环境统计季表,次季第一月5日前上报。Р Р 第三章附则Р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生效之日起实施。Р 第八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利归工程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