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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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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深入推进,取得实效。Р   四、加强统筹Р   各级粮食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级粮食、财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动推,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争取地方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要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联动,抓重点、出亮点,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Р   五、强化监管Р   各级粮食、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要切实承担起“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实时跟踪了解和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争主动、真落实,提高项目的落地速度、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确保好事办出好效果。Р   为保障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激发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积极性,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展较好的省份,继续予以补助和支持;对开展不好的省份,将暂停、核减、收回中央财政资金;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Р   请各省份根据此通知精神和3个子项实施方案,尽快制定或修改完善本省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今年重点支持的省份,请将相关方案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国家粮食局和财政部备案。未纳入今年重点支持的省份,请根据本省份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并做好参加明年竞争性评审的准备,争取明年纳入重点支持省份。对今年暂未列入重点支持省份但省级财政已安排资金,且与粮食部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将在以后年度优先予以支持。Р   国家粮食局财政部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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