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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粮食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在先;执法依据公开、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罚款票据、统一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诉讼败诉现象发生。工作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案件处理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整理执法文书,管理规范,一案一卷。档案材料齐全,登记内容规范准确,档案装订符合相关要求,归档及时。并设立独立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档案室。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学习是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素质的基础,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理论、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班。四、信息公开,行政文件规范我局积极推行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信息,进一步完善法制信息平台。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改造政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作为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对于行政性文件的出台能够做好规定程序的制定、发布、备案等工作,今年,我局出台的关于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部都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同时认真地做好了上级部门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精神,加强对我县粮食市场和监督检查:一是把好粮食收购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基本符合收购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督促购置必要的检验器材,督促改造必要的保管设施,并在收购季节对收购质量、价格进行经常检查,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对在收购活动中有压级压价和掺杂使假行为的进行坚决制止和整顿,以确保种粮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二是对加工转化的经营者进行监管,防止不合要求的成品粮进入到销售市场,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三是对粮食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粮食卫生安全。(本文来自微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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