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乙方对场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Р3、租赁期内不得对场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Р五、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Р2、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县级屠宰场工程承包合同)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Р六、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Р七、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