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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师管理考点串讲冲刺班讲义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1097KB

文档介绍
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和撤销。Р承诺Р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Р 【提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Р Р 二、格式条款Р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Р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Р Р 三、缔约过失责任Р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Р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Р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Р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Р Р 四、合同的效力Р (一)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Р 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Р (二)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Р Р无效合同Р效力待定合同Р可撤销合同Р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Р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Р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Р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Р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Р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Р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Р3.无权处分行为Р1.重大误解Р2.显失公平Р3.欺诈胁迫Р4.乘人之危Р (三)撤销权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Р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Р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Р Р 五、合同的履行Р (一)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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