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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食品安全类的司法解释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Р 《法释》第十五条首次明确规定,即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Р 【相关罚则】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Р 《法释》第十六条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各罪名的适用以及共犯的处理提出了明确意见:一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后,食品监管渎职行为应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定罪处罚,不再适用法定刑较轻的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处理;二是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是不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但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依照相关犯罪定罪处罚;四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规定定罪处罚。Р 【相关罚则】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Р 《法释》规定的其他问题:Р 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Р 首次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Р 明确界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Р 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适用刑罚;Р 从严惩处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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