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六)对信息安全案(事)件进行技术调查,协助有关单位作好处理工作;(七)负责公安机关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的管理;(八)负责公安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九)组织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Р第十一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政治可靠、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技术合格、工作责任心强等基本素质。Р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各级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计算机使用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以及本规定,制定保障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Р(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范;Р(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岗位工作职责;Р(三)公安应用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规范;Р(四)信息安全保护管理规范;Р(五)公安机关上网信息审批规程;(六)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范;(八)应急案(事)件处理规程;(九)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规范。Р第十三条严禁下列操作行为:Р(一)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Р(二)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和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