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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Р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Р4、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Р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Р6、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Р第八条奖励与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考核。根据各科室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Р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Р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Р 发生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Р 应急处理Р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Р2、立即向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向卫生局主管领导报告。Р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Р制定整改防范措施。Р5、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适当的处理。Р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Р第十三条各科室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Р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万全县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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