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4、每位卫生监督协管员经手处理的案子都要登记备案,保证案子件件有落实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为规范和加强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1、例会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信息员参加;2、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3、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所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指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5)需要例会套路解决的其他事项4、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会议召集人邀请卫生局或监督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5、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6、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7、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例会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和精神。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可疑职业病患者与报告记录表、职业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等4个表;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和半年报三种,具体按照《黑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站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3年;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6、按时完成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