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指挥抢险和救援工作。Р5 公司事故现场应急处理Р根据紧急事故情况,公司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指派到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协调抢险工作和调查事故,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信息资料。Р6.各部门的应急行动Р6.1各班组和车间接到紧急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判明事故的危险程度,按照本部门的制度规定进入应急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作初始报告。Р6.2各班组和车间发生紧急事故后,应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指挥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向公司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向公司上报事故后续报告。Р6.3如事故涉及人员伤亡,应组成善后处理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善后工作。Р7.公司应急行动Р7.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班组和车间主管报告的事故紧急情况,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意见或建议。Р7.2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主管机关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并保持与发生事故的部门、委托参加应急处理的单位派出人员和事故现场处理小组联系。Р7.3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对事故处理进行监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外部门联系援助。Р7.4公司派员参与事故现场处理工作时,派出人员应服从事故现场处理小组的安排,代表公司参与现场事故处理工作。公司派出人员应督促事故现场处理小组,及时向总经理报告事故现场处理工作情况,并根据需要做好协调工作。Р8.应急行动的解除Р8.1当事故已脱离紧急状况,部门应决定解除应急行动,转入正常处理阶段。Р8.2如果事故已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受处理,则应由厂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解除应急状况。Р9.事故分析和处理Р9.1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部门进行结案、报告外,还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Р9.2事故分析报告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办公室。Р本程序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Р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Р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