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损失或环境重大破坏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下令、组织实施救援。并非任何事故都可启动预案。 3.2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发生地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迅速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小组领导,公司应急小组领导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建设局报告。根据区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批示,区局应急办迅速通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立即启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3.3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Ⅰ级)、重大(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后,区局应急办要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区局应急领导小组, 经区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 1 小时以内向市局和区政府值班室。区局应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要迅速率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先期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做好各项配合市局或区政府工作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的准备工作。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9 4 .1 应急组织体系 4 .2 指挥机构及职责 4 .2.1 设立事故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邵银军 27678801 13858987799 副总指挥:王潇粒 27678803 13787808333 职责任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后,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演练。 4 .2.2 设立救援办公室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陆春建 27678802 18773359555 兼办公室主任,欧利兰兼副主任 27686555 15074124236 。现场抢险救灾组技术组物资供应、资金保障组运输保障组信息发布组验收考核组事故讯号(灾区) 总指挥(副总指挥) 事故救援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