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稳定的供养资金保障机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供养资金全部由区(县)、镇财政按一定比例分级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对困难的区县给予适当补助。2005年以来,我市已先后3次提高供养标准。目前,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年人均不低于28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不低于1700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最高的区县年人均达到了4600元。先后七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全市4.99万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Р (三)实施五保供养“五个一”工程。为进一步提升五保供养水平,从2008年开始,我市坚持每年实施五保集中供养“五个一”工程。“五个一”的内容根据五保对象实际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实现“一年一升级”。如2008年“五个一”内容为:每人每天一个鸡蛋、每周洗一次热水澡、每月理一次发、每半年发一身新衣服、为每个敬老院配备一台彩电。随后,又通过调整保障内容,先后为每个敬老院安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一台豆浆机、一台洗衣机、一台冰柜、一台蒸饭车、一台送饭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为每个集中供养对象发放一个保温杯、一个握力器,等等。四年来,“五个一”工程累计投入资金890余万元,使敬老院供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目前,全市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32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5.9%,走在全省前列,实现了“愿进全进、应保全保”。Р 二、主导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加快农村养老社会化进程Р (一)充分发挥“孝文化”的教育感染作用。孝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好社会化养老工作特别是居家养老工作的重要思想基础。xx孝文化源远流长,形成了以孝妇颜文姜、孝妇河等历史人文资源为代表的独特孝文化品牌资源。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这一资源优势,先后举办了首届中国(xx·博山)孝文化旅游节,广泛开展了“十佳孝妇”和“十佳孝星”评选及孝文化有奖征文等活动。在淄川区开展了以孝为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