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AР1.目的Р 确保顾客要求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具有满足要求的能力。Р2.范围Р 适用于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订单、标书的评审。Р3.职责Р3.1业务部负责组织一般合同的评审;Р3.2生产技术部参与对特殊合同第评审。Р4.程序Р4.1对产品要求的评审Р4.1.1业务部接受的合同、订单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对顾客(经销商)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进行评审。Р4.1.2本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分为一般合同和特殊合同。一般合同是指常规合同;特殊合同是指顾客(经销商)有特殊要求的合同。Р4.1.3评审内容包括:Р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Рb)产品数量要求、验收标准;Рc)交货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式、服务要求;Рd)价格、结算方式;Рe)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Рf)合同、订单与以往是否有变化、能否解绝。Р4.1.4当合同要求的各项内容已明确、并确认合同内容符合国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有销售部签订合同。Р4.2合同评审的实施:Р4.2.1一般合同有业务部的业务员评审、在合同、订单上签字;Р4.2.2特殊合同由业务部组织生产技术部、采购部等部门参加。必要时总经理参加评审,经确认本公司具有满足要求的能力后、参加部门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实施。要做好记录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Р4.2.3电话或口头订货(仅限与一般合同)、由业务部填写“订单记录”并经核实确认、按4.2.1条款实施。Р4.2.4合同发生后、由业务部负责将合同内容记录在“销售合同台帐”中。Р4.3产品要求的变更Р 合同或订单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由本公司或顾客提出修订要求时、由销售部填写“合同修改通知单”,必要时应按照本章节4.2.1和4.2.2条款评审和批准。修改后的合同内容、及时以书面传递给相关的部门Р4.4评审记录的管理Р 评审记录由销售部保管、并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