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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电力资质标准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下列条件:Р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Р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净资产在4800万元以上;Р (三)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33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Р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Р (五)具有不少于10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Р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40人;Р (七)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Р (八)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Р (九)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Р第九条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Р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Р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Р (三)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1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Р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Р (五)具有不少于5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Р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5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Р (七)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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