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控体系建设优秀等次县级公安机关、全省公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主要公安业务数字居全市前列,综合考评和单项工作考核均名列市局前茅。08年,我局荣获了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等荣誉。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一是实行案件回访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民警对治安案件回访,当事人首先看到的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主动跟进,感受到公安机关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受到对当事人的重视,解决了态度问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大大提高,民警也找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从而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使其能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工作。二是实行案件回访工作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查处治安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通过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不仅能够对案件定性问题有更准的把握,还能及时掌握案件当事人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最新动向。特别是对于纠纷、矛盾的打架斗殴案件,由于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在案件调查中和案件查结完毕后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通过回访,使公安民警主动对案件情况作后续跟进,通过进一步掌握线索情况,认真开展查处工作,能提高打击、查处效率,普遍建立起了主动作为的意识,规范了案件查处工作,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效率。Р三是有效地拉近了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民生就是我们最大的警务,治安案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通过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治安案件,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才能赢得群众满意,才能有效地拉近警民距离,增进警民感情,密切警民关系。Р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我介绍了我局在案件回访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有些工作与先进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大力推进治安案件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