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等执行监视居住。( )错,参照《细则》19-02-1-(2)、19-02-2Р2、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其脱逃,刑侦办案部门可以直接扣押其持有的驾驶证件。( )错,参照《细则》19-04-1Р3、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关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二十四小时内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错,参照《细则》19-04-2Р第二十章拘留Р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作出批准拘留决定时,应当在呈请报告书上同时注明拘留时间,如一至三十日。( )错,参照《细则》20-02-2Р2、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签发《拘留证》交公安机关执行。( )错,参照《细则》20-02-2Р3、拘留对象是老年人、怀孕妇女、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使用武器、警械。( )对Р4、对于被拘留人,侦查人员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对Р5、对于因进行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的,应当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后的二日以内通知看守所。公安机关接到精神病鉴定意见后决定恢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也应当在作出恢复计算羁押期限决定后的二日以内将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决定以及剩余的侦查羁押期限通知看守所。( )错,参照《细则》20-06-3-(2)Р6、对于其他单位移送过来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办拘留手续,可以沿用原来的拘留手续,直至期限届满。( )错,参照《细则》Р第二十一章逮捕Р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应当提请逮捕。( )对Р2、犯罪嫌疑人罪行轻微,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在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提请逮捕。( )对Р3、所有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家属或者单位。( )错,参照《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