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公共卫生工作,并指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专(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从事日常公共卫生工作。Р2、强化工作责任。区政府制订公共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依法运作的管理体制。区政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街(镇)、卫生、发改、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障、国土、房管、建设、规划、农业、环保、宣传、教育、人口和计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民政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职责,制订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卫生工作。Р3、加强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府每年对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服务模式转变和直接面向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将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纳入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全区人民真正享受到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Р(二)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Р按照“整合资源、科学分工、合理布局、规范服务”的要求,通过调整布局和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区级公共卫生单位为指导,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区卫生局设立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全区公共卫生工作。Р1、成立江北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行政级别为处级,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中心负责人。将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卫生监督执法所纳入中心统一管理,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宣传教育等任务以及对社区中心、站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