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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和职能部门领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视事故严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给予1000~3000元罚款。Р(三)对不能认真执行制度的个人给予从严处罚:Р1、井下发生重大隐患或A级隐患,在处理前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或未在“五定”时间内整改处理的,对分管矿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并将此条隐患升级管理,由矿长负责落实整改;Р2、井下发生B级安全隐患,在隐患处理前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或未在"五定"时间内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各罚款500元,并将此条隐患升级管理,由分管副矿长负责“五定”落实整改;Р3、井下发生C级安全隐患,无特殊原因未在“四定”时间内整改处理或整改不积极的,有一条对责任单位科(区)队长、总支书记各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组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依次累计,并交由上一级部门(对口科室、安监处)进行“五定”落实整改,安监处负责记录;Р4、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及时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弄虚作假的,对责任单位科(区)队长、总支书记各罚款100元-300元,综采队长、书记、各队组、组长、书记、各罚款200元-500元,依次累计。Р5、安监处监察科每月对各队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检查,科(区)、大队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区(科)、大队长、书记分别给予奖励Р500元、300元、200元,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区(科)、大队长、书记分别给予处罚500元、300元、200元;各队组排名前三名的队长、书记分别给予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排名后三名的给予处罚500元、300元、200元。Р6、由于责任原因井下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对责任职工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科(区)队及下属队组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同时执行《事故隐患问责制度》、《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和《红线管理制度》。Р附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标准Р序Р号Р考核Р项目Р标准分Р考核内容与要求Р考核与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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