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Р3)各科室、区队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研究处理;Р4)对于存在隐患的区队、班组,负责跟班的安全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Р5)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疏散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Р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要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Р2、安全监督检查上报体系Р1)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矿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档案的建立,资料的整理、汇总、上报等情况。Р 2)每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对存在的隐患不积极整改治理的,都由上一级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并进行处罚。Р七、安全责任追究体系Р1、按照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以人查事,以事查人,逐级追究责任。Р2、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查出了隐患不积极治理的,就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下向上一级一级的追查。Р3、既通过对人员的追查来查找责任,查清哪一级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又通过事反过来一级一级查找责任人。Р4、对责任人要有经济责任追究。Р八、安全管理制约体系Р1、安全管理制约机制Р1)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排查出的隐患都有义务和责任上报,不上报的就要追究责任;下一级上报的隐患,上一级必须给出治理措施,否则就是失职。